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报送2021年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川淘化脱办〔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21年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计划通知如下:
一是完善附表。2021年1月,经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上报的非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计划(以下简称: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已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燃煤锅炉淘汰计划纳入2021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退出计划,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补充完善“2021年度落后产能退出计划表”;
二是提出计划。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在继续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领域的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并提出落后产能退出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盖章后报我局。无落后产能退出计划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出具无落后产能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资科。
以上材料请于6月18日前完成报送。联系人:陈正,联系电话:2224235,18011177169;邮箱:277759368@qq.com。
附件:2021年度落后产能退出计划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