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 九批 2017年8月19日) | ||||||||
| 序 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19日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信20170815014号 | 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银河南路新绿洲印染有限公司直排工业废气,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 经开区 | 大气污染 | 2017年8月16日凌晨4时,我委收到交办案件(编号:20170815014号)后,根据市政府安排,立即成立了由市环保局、市纪委、市目督室等单位组成的案件办理工作组,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2017年8月16日凌晨5时至6时30分,工作组对新绿洲公司的治污设施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和企业的值班、交班、带班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新绿洲公司40吨燃煤锅炉废气静电除尘、干法脱硫(炉内喷钙脱硫)和湿法脱硫(氢氧化钠喷淋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和有机热载体炉废气多管陶瓷除尘、湿法脱硫(氢氧化钠喷淋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并查阅了运行台账。综合检查情况来看,新绿洲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新绿洲公司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但据了解,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臭味气体,影响周边空气。企业于2017年3月已对水解酸化池、厌氧池进行了加盖处理并安装除臭设备。 8月16日8时,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企业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超过标准限值0.2倍,二氧化硫、颗粒物等的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达到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市环保局调取企业试运行的在线监测8月1日—16日数据显示,企业排气口监控点有关指标均在允许范围之内。8月17日13时,第三方机构四川东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再次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调查表明,未发现新绿洲公司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臭味气体,影响周边空气,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新绿洲公司锅炉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超标情况,8月18日,市环保局向新绿洲公司送达了《立案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新绿洲公司锅炉氮氧化物基准氧含量排放超标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新绿洲公司对此持有异议,准备依照有关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8月17日17时,新绿洲公司负责人在厂区周围群众代表座谈会上承诺,一是9月20日前完成BCR燃烧催化还原脱销项目,稳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10月20日前完成厂区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的加盖处理,对产生的挥发气体集中收集并增添设施进行除臭处理。三是根据经开区的最新控规和审定后的整体搬迁方案,适时启动整体搬迁,远离居民聚集区,全面达到周边群众满意和国家监测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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