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改革结束后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联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并根据单位人员变动进行及时调整。同步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制度》《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

  (二)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遂宁市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各项指标和公开工作事项,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1-12月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350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34条,微博发布信息122条,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简报22期,并在《遂宁日报》、《四川经济日报》、遂宁新闻网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登工作信息130余条。我局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五大优势制造业发展、产业倍增和企业倍增计划、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工作,同时强化各项惠企政策和信息公开,确保企业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门户网站年度工作报告。

  2.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五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将“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机关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对政务信息涉及局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全年共审核印制文件310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公开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审查,严格保证我局“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对于我局出台或代市政府拟稿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解读文件,并公布咨询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全年共发布和转载省级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12条。四是开设了行政执法双公示专栏,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开,共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事项25条,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23条。五是加强后勤保障,我局与遂宁日报社签订了合作协议,由遂宁日报社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营,局办公室负责对上网、上微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表内容不出现错别字和泄密。六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及时将停电、通信、企业优惠扶持和民生工程的相关信息上传。

  3.互动交流情况。设立互动交流一级栏目,开通了功能便捷的在线咨询投诉渠道,并能及时有效的反馈用户信件,2019年共回复网民咨询5次。开设调查征集类等二级栏目,2019年共开展意见征集活动3次,发布征集结果公示3次。今年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互助访谈1次(未下达任务),专题报道了2019年中国(遂宁)锂业大会召开取得的成效、成果和我市锂电产业发展的相关情况。

  (三)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共设置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业经济、区县园区、办事指南、专题专栏等7个一级栏目。对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指南等基本情况进行主动公开,方便群众对本行政机关职能概况的了解;对经信政策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公开,方便企业申报项目,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扶持以及外商、企业来遂投资兴业;公布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节能降耗、工业园区建设、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等工作动态,满足公众对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进展的了解。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二是着眼于全市经信系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产业倍增和企业倍增计划、脱贫攻坚、民生实事、行政执法等五个方面大力公开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三是结合我局开展的“送政策、送技术、送金融、送培训、送服务、送信息”活动,及时公开相关惠企便民信息,全年共公开重点信息领域信息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19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一是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偏少的问题,2019年仅公开45条,距2018年差距较大;二是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虽然较2018年增加25条,但增长力度仍需提高。2020年我局将着眼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的收集力度,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源头挖掘力度,全面提升保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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