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涉及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25-2988598;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7号环岛商务中心3号楼8楼3805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
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遂宁市部分县区只关注园区经济发展任务,对升级完善配套基础设施重视不够。设施建设滞后。应于2022年完成的5个园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无一按期建成,截至2024年3月,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尚未完成调试。 |
整改实施主体 | 安居区党委和政府、大英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处理能力。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建成投运工作。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龙眼井污水处理厂扩能项目建成投运工作。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加快实施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环境保护验收,实现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