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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17年8月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10032
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路办事处石油南苑小区附近华晶玻璃厂每天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
 
遂宁市
噪声
 
遂宁接件后,市委书记赵世勇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快查快核,对有关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能弄虚作假,确保省上反馈的情况客观真实”。市上赓即成立了由市经信委牵头,遂宁经开区、市纪委、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的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赶赴现场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询问笔录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市长杨自力带队深入石油南苑小区和华晶玻璃厂区实地调研,主持召开座谈会,提出整改方案。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目前所处地段因城市拓展造成居住、商业、工业混杂,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地段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8月11日凌晨2:00-3:00对四川华晶玻璃有限公司厂界噪声及周边敏感点进行了污染投诉监测, 4个点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信访件反映的华晶玻璃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8月11日上午,市信访案件办理组约谈了华晶玻璃负责人 甘业华,要求:当日下午5点前关停噪音污染源,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投入,改善生产环境,有效降低噪音;整改后经申请验收达标后方可复产;做好群众解释和职工安抚工作。8月12日,市长杨自力带队深入企业研究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企业按照“限产降噪、工程降噪、限期搬迁”三步走的思路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并督促企业签订整改承诺书。8月11日下午,市环保局再次对企业噪音、粉尘、大气等污染情况调查取证,形成执法结论,对该企业下达了《限制生产决定书》,决定“从2017年8月11日起至11月10日,对该企业两条行列式制瓶机生产线实施限制生产”。8月11日下午5时,关停了两条行列式制瓶机生产线和一条8S制瓶机生产线。从8月11日起,按照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要求,企业立即订购材料,启动工程降噪施工,在靠近居民区的厂区墙上加装隔音板和安装吸音材料,在车间内部进行噪音隔断和增加隔音吸音墙。8月13日,华晶玻璃向办理组递交了《治理噪音扰民承诺书》,承诺达标排放并在两年内实施整体搬迁。8月13日晚11:30,经企业初步整改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又对厂界噪声进行夜间监测,6个点位均符合2类标准。8月14日,市信访案件办理组明确了由市经信委主任刘锋华牵头督促,确保2019年8月10日前企业完成整体搬迁。8月12日下午,在船山区富源路街道社区活动中心,召开了华晶玻璃厂区周围群众代表座谈会,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措施,以及噪声监测情况和限产整改前后厂界噪声污染指标变化情况,企业负责人作出了限期整改达标和两年内完成整体搬迁的承诺。同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感到满意。
 
对开发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李宗翼口头诫勉谈话;对开发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富源中队中队长曾凡统、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亓秀泉书面诫勉谈话;对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春宏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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