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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8-03-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经信〔2018〕47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成立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经信(经科、经贸)局、委各相关科(室)、站、支队:

  为全面扎实做好全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锋华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温勉双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何正良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勇党组成员、副主任

  邓大林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余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员:罗剑平环资科科长

  卢修明综合科科长

  彭芳芳技术改造科科长

  谭引春电力科科长

  蔡和林企业科科长

  董献娟经济运行科科长

  郭林洲产业园区科科长

  钱洪杰机械与装备科科长

  陈雪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科科长

  周文辉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余春萍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资科,由杨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推进、协调、落实、督办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经信(经科、经贸)局、委各相关科(室)、站、支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鲜明的态度,扎实的做法,对照问题,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各县(区)经信(经科、经贸)局、委各相关科(室)、站、支队要切实履职,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完成整改,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信息反馈。各县(区)经信(经科、经贸)局、委各相关科(室)、站、支队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把好政策关、文字关,特别要提高特色亮点工作的总结提炼。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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