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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问题矛盾,在组织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

2.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

5.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实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低碳发展、循环经济等工作。

6.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7.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

措施,指导工业产业合理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督促工业企业建设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

8.负责加油站销售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推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和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10.指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11.负责工业源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替代和推广。

12.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

13.负责牵头淘汰燃煤小锅炉,指导工业企业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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