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督导准备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督导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遂经信〔2021〕99号)文件,认真做好现场督导准备工作。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本辖区现场督导准备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开展现场督导。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督导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