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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8-05-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发改委:

  王东、胡朝暾等二位委员在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6号提案《加大对“飞地经济”支持力度,促进“飞地企业”在合作共赢中持续发展》,我委组织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市美丰化工、高金食品、天齐锂业等企业,在生产原材料丰富的市外地区开办“飞地经济”生产基地或子公司,为我市GDP、税收做出了贡献。我委积极支持本市工业企业“走出去”扩张发展,一是将美丰化工、高金等企业所在的化工、食品行业纳入了我市“4+2”重点发展产业;二是将美丰、高金、天齐锂业纳入了全市34户重点工业企业,确定为行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并有市级领导一对一联系支持;三是我委将加强与德阳市经信委的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德阳市经信委组织当地有关单位加大对美丰化工公司水电气通讯等生产要素的供给保障力度。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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