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调度“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遂环督办〔2021〕38号)精神,现就调度“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逐一检查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散乱污”企业逐一开展“回头看”检查核查,切实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认真填写“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情况表(详见附件),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我局。
二是对标整改措施,切实巩固整治成效。贯彻《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50号)《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三个一批”措施分类处置,并强化后续监管,切实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开展“举一反三”,做好央督迎检准备。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为契机,认真梳理制定工业领域中省市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逐项开展整治“回头看”,并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摸排、整治工作,强化工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巩固,持续做好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来遂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联系方式:环资科,陈正,18011177169
附件:县(市、区)、市直园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情况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县(市、区)、市直园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散乱污”企业总数: (户) 填报时间: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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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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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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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当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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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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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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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反弹
或“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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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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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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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请使用excel表格填报;
2.“整改措施及当时存在的问题”选填“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并写明纳入“散乱污”企业整治时存在的问题;
3.“是否完成整治”选填“是”或“否”;
4.“有无后续监管”选填“有”或“无”;
5.“有无反弹或死灰复燃”选填“有”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