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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有关事业、企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1年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对象(专业)

本评审委员会是一个综合评委会,负责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化工、食品、纺织、轻工、机械、冶金、电子、电气、电力、燃气、自来水、路桥、计算机、环保、信息工程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产品开发、研制、设计、工艺、设备、施工、技术改造、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

申报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评审材料由本评审委员会初审合格后,经市职改办签章,再上报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省经信委)。

二、申报任职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学历,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周年以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属区县的降一个等级)考试和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近三个(2008年至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属区县的降一个等级)考试和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确认工程师任职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以确认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助理工程师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周年以上,可申报确认;

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四周年以上,以及其它非正规全日制大专院校统招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考试,并考试合格。

(三)技术员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关表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任现职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

2、业绩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本人工作总结各一式六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担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要求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由本人亲笔签名,保证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限3000左右)。

3、有关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述五证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计算机和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批准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资料:任现职期间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鉴定证书,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关表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2、业绩材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本人工作总结各一式六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担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个人工作总结由本人亲笔签名保证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限2000左右)。

3、其它资料一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现职期间学术专著、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鉴定证书,以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非正规全日制大专院校统招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及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确认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个人工作总结各一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免冠正面近照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置于小信封内,办理职称证用。

四、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呈报材料的格式与要求,提高呈报材料的质量,有利于评审前的考核与资格审查工作,现对申报评审对象呈报材料装订作如下规定:

1、要求一人一个材料袋,材料袋上面贴“报送材料清单”1份,并清晰标明申报者的单位、姓名、专业类别、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及工作总结、技术论文、单位推荐报告,一律用A4纸。材料保持整洁并按以下顺序将资料装入袋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单位综合推荐材料6份;个人工作总结6份;“五证”(毕业证、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证”原件装入中号信封)业绩材料及其它。

2、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五证”原件外,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据实写出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关栏目签署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报送市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培训科)。评审时间根据申报材料的报送情况和评委会的安排确定,原则上在下半年11月召开。

(四)本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报经市职改办审查核准,由市职改办发文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颁发职称证书。

(五)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和地点: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11031止;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培训科(3815)。

有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事宜请登录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csnjw.gov.cn/jw/及中国中小企业遂宁网站(http://sn.scsme.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查看《关于申报2011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电话:2243970

附: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一年元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附件: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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