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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区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清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林区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清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国网遂宁供电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遂宁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从 11月至 12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区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清理暨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林区发用侧输配电设施防火管理水平,按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确保林区发用侧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确认产权分界点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清理工作;供电企业根据《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开展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清理。

  (二)排查火灾隐患

  根据已建档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清单进一步理清产权分界点。供电企业在火灾隐患排查阶段,要做好技术咨询支撑, 积极指导各用电企业、发电企业开展产权范围内隐患排查工作, 对重大隐患出具书面《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提升发电、供电、用电电力设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成效。

  (三)整治火灾隐患

  各用电企业、发电企业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对火灾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并逐项整改,对线路通道内易燃物存积多、树木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要第一时间予以整治;对电力设施本体存在的隐患,积极通过技术改造,消除隐患,在改造完成前,要加大对林区输配电设施的日常巡视和运维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四)限期监督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 2020 年 12 月底前,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林区输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清理,并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将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统计表(见附件)于 12 月 25 日前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落实,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走过场,走形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整改治理。各单位要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典型做法,提升全市发用侧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力。

  附件: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统计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发用侧输配电设施产权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供电企业 线路名称 产权范围 产权单位 备注
XX 供电公司 10kV XX 线 10kV XX 线 A 号杆至 B 号杆 XX 加工厂  
         
         


  (填表说明:1、供电企业指负责电网运营的企业;2、产权单位指发、用电企业或单位;3、产权范围指发、用电企业或单位电力设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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