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经信函〔2017〕51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
印发《2017年工业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科)局、经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招商服务局: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我委制定了2017年工业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工业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现制定我市2017年工业质量发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抓区域品牌。
发挥产业聚集效应,依托全市“4 2”产业布局,大力实施质量兴企、品牌兴业战略,扩大
电子信息、机电与装备制造、锂电新材料、食品饮料、绿色建材、特色精品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品牌知名度。以品牌创建为纽带、以产业延伸为载体,鼓励企业
参加国家级机构组织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评价,
力争创建
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2个。
(二)培育重点品牌企业。
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制定实施企业品牌战略,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产品研发为基础,技术创新为主导,工艺流程为保障,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开拓市场、彰显个性、突出特色,全力打造具有遂宁特色的知名品牌,力促形成企业品牌效应。力争在工业企业中打造市政府质量奖称号企业4个以上。
(三)加强质量管理
。
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建立产品质量量化、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基础建设四大体系为抓手,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鼓励企业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主导化,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走质量强企、品牌兴企之路,促进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在工业企业中力争新创四川名牌5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制定落实推动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和提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品牌培育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全员质量品牌素质提升行动。贯彻和推广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中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标准创新和质量提升,鼓励个性定制、柔性生产,加快培育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推进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支持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组织有关协会研究制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遴选4-5户重点企业开展品牌诊断活动,开展企业自主品牌评价和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升质量标准化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融合。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研发产品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因素,强化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
在
省、市工业发展资金专项项目中,对新产品开发、工业检验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产品质量攻关、产品质量保障及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项目进行倾斜,切实提高质量改进项目的成果率和创新性。
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
(三)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
组织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以《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和食品、工业消费品为重点,支持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标准宣贯、对标提升行动,引导企业针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实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促进产品合格率稳步提高;推荐申报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围绕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发挥实验室、技术中心在支持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方面作用,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配合做好省对市、市对县质量工作年度评价考核任务落实,准确定位,积极履行部门职责,
为工业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
(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具有广泛适用性的“质量标杆”企业,组织开展工信部、省经信委等“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引导企业学习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力争1-2家企业列入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引导工业企业自觉履行质量责任,扩大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推动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开展
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
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弘扬工匠精神。搞好全市质量管理专业人才培训,分期分批
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技术标准、质量认证和工具、方法应用等宣传和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质量管理骨干。
(五)推进工业品牌培育工作。
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活动内容,
培育1-2个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我市“4 2”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树立一批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质量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区县(园区)、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鼓励特色产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名牌产品创建活动。
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做好“四川省著名商标”和“四川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合力作用。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企业主动强化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
运用工业经济牵头部门的综合职能,实现与银行、商务、质监、税务、工商、统计等多部门的质量信用互通与共享,强化工业质量发展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统筹组织。
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发展工作的规划部署,为提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奠定坚实基础。要策划部署好年度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组织落实。
(三)
加强工作宣传。
创新工作模式,加强“质量宣传月”、“质量标杆”活动专项行动的宣传,提高社会质量品牌意识,展现质量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形象,营造重视质量管理、重视质量安全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