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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局等5部门

    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县(市、区)、市直园区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2019年下发的《遂宁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密切部门联动,认真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散乱污”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并于820日和1220日之前将“回头看、回头查”工作总结情况和《企业整治回头看、回头查情况表》报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迎接省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察和抽查准备。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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