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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08-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民营办〔2018〕3号

  遂宁市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号)和省民营办《关于2018年推进1000户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蔡和林席素清,电话:0825-2254232,邮箱378885273@qq.com)

  附件:1.遂宁市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方案

  2.评审重点

  3.遂宁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信息统计表

  遂宁市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遂宁市2018年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按照试点示范标准,全市试点工作转入重点推进,确定试点民营企业50户(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再重复报送),其中,船山区4户、安居区8户、射洪县11户、蓬溪县5户、大英县10户、遂宁经开区12户。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原则。坚持企业自主,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循市场规律原则。依据市场规则,通过服务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等方式发挥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三)把握分类指导原则。注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发展历程民营企业的需求,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引导、分类推进,通过专家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三、推荐标准

  试点企业重点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营企业中选择:

  (一)规模以上民营企业。

  (二)本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和拟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企业。

  (三)完成股改前期基础工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民营企业。

  (四)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争取上市、挂牌意愿性强和积极性高的民营企业。

  四、主要工作及步骤

  (一)筛选推荐。各县(区)、市直园区按照推荐标准和目标任务,在充分调查摸底后筛选推荐试点企业,8月6日前上报市民营办备案(上报附件3)。各地2017年创建未达标的省级试点企业,要纳入2018年计划统筹安排。

  (二)组织培训。8月30日前,市民营办组织试点企业开展集中提升培训。

  (三)企业自查。9月30日前,按照《指导标准》和各地培训的实际要求,针对参与促进工作的民营企业自身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存在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规范经营,修订、完善制度。

  (四)帮扶指导。10月20日前,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含法律事务、企业管理、财税金融等专业人士,深入试点企业进行把脉会诊,对试点企业发展战略、治理机制、企业文化、创新能力、品牌建设、流程管理等提供咨询诊断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五)推进实施。10月30日前,试点企业围绕《四川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标准》,结合专家团队咨询诊断意见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

  (六)评估验收。11月底前,市民营办按照《四川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标准》,认真评估企业的法律、管理、财税等风险控制情况,组织含法律事务、企业管理、财税金融等专业人士的诊断评审专家组,深入企业车间工厂察看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创建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企业高管沟通交流,对照《诊断评审表》、参照《诊断评审操作指引》评判企业创建工作,参照《诊断评审意见书(模板)》拟制企业《诊断评审意见书》。组织被评审企业、县(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诊断评审座谈会,反馈诊断评审意见,出具企业《诊断评审意见书》。

  (七)总结推广。2019年1月底前,市民营办要组织专家对诊断评审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企业打分情况,确定不达标、达标、示范等级,报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不达标企业,纳入下步计划统筹安排。同时,对全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总结交流经验,命名表彰示范达标企业,引导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完善,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推动全市民营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民营经济工作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市民营办负责承办日常事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市直园区民营办要采取措施及时跟踪、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直园区要将促进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考核。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工作;各县(区)及市直园区民营办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和有关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落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依托专业团队。各县(区)、市直园区可聘请省、市专家顾问团队,也可依托科研院所、高校、证券、基金、私募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税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社会中介组织资源,自行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健全完善咨询诊断机制,由专家顾问团队实地对拟参与改制民营企业进行发展战略、企业诚信、社会责任、创新能力、治理机制、品牌建设、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诊断咨询,提出诊断建议,对其股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四)探索创新激励措施。2018年6月开始,我市将把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列入企业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奖励资金重要权重指标严格执行。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达标以上企业,各区县、市直园区要积极探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财政资金奖补、授牌激励等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对达标的规上企业,要重点纳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示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47号)政策优惠、扶持企业范围,并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激发企业自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识和动力。

  (五)加强宣传推广。建立完善的宣传保障机制,采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优势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宣传相关政策,宣传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企业发展不成功的典型案例以及改制阶段企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形成支持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2

  评审重点

  一、产权清晰,完善企业法人治理

  (一)企业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生登记和备案事项变更,有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轨迹。

  (二)《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修订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手续,有出资协议、验资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权属证书,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形。

  (四)资产分配、人员架构、财务管理和业务工作与股东、关联企业相互独立,无混同情形。

  二、权责明确,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引导企业规范建立“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在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财务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上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任职资格、任用程序符合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

  (三)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揽,大力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红色引擎。

  三、管理科学,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一)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二)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安排。

  (三)有人才引进、培训、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四)有生产作业流程、质量及工艺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置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物流管理等健全的生产经营制度,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产品质量、环保事故。

  (五)有技术研究/引进、产品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创新激励等方面的制度,管理层具有开拓性思维、互联网+和国际化视野。

  (六)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与支付流程、内部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且执行良好。

  (七)建立健全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并依法纳税,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被国家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四、激励创新,培育企业发展动能

  (一)支持试点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按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鼓励试点企业建立市场导向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实行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配权、超额利润分享等多样化分配方式。

  (二)督促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整合企业文化资源,锻造企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责任文化、关爱文化、和谐文化、创新文化,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附件3

  遂宁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信息统计表

  民营办(盖章)填报时间:年 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

  地址
法人

  代表
联系 注册资金(万元)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 联系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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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营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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