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经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经发局,市级相关企业:
814日以来,我市出现强降雨天气,此次降雨时间长、强度大、范围广,个别地方已发生灾害损失,且降雨过程还将持续。根据817日下午省市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全市工业企业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抗灾防灾意识,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救大灾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落实防汛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辖区企业切实把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损失发生。
二、加强防汛预警预测
各辖区要立即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汛责任制、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和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通讯设施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类防汛设施的运行安全以及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加强汛监测,对企业重点防汛部位及物资储备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巡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三、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指导企业积极储备防汛抢险所需物资、设备和机具,将物资存放地点、调用联系方式报告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抓紧充实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在灾害发生时,要第一时间组织抢险队伍抗汛救灾,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千方百计确保职工、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电力、通讯企业要组织力量切实做好防灾救险应急保障,确保有序、有效做好应急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反馈防灾救灾情况。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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