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进行整顿的通知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7-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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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经信函〔2017〕130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进行整顿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安全改造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纪要》(川经信阅〔2017〕13号)和《遂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17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遂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17号)要求,全市所有加油站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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