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全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5-17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关于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济和信息化厅: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信厅汽车〔202015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自查的通知》(川信厅汽车〔20213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扎实开展了全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精心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我市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经信〔2020142号),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细化专项整治任务和分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二、加强宣传,全面排查

    12315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投诉电话、互联网邮箱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集中宣传,鼓励群众、行业、企业和媒体对货车非法改装举报投诉。按照属地化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了货运车生产、改装、维修、销售企业及个体户摸底调查工作,经查,我市共有货车生产企业和改装车企业2家、货车销售企业42家、货车检验检测机构18家、汽车维修企业807

    三、形成合力,专项治理

    (一)强化源头,严把准入。根据中省对汽车生产一致性和安全工作的总要求,我局多次深入生产企业,仔细对照文件要求,对公司有无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汽车产品及在用车非法改装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拼装改装车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指导安居区经局与江淮汽车东乘车辆签订货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严禁生产不合格车辆,严禁与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出厂,从源头上主动抓好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严格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了市内527家汽车维修企业关于5类重点货车”的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市交警支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10余次深入我市18家汽车检测机构,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随机抽取货车注册登记档案,对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车辆检验留存视频、图片等进查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大吨小标”等违规检测行为,并对检测设备和检测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情况进行核查市场监管建立了42货车销售企业清单,并对货车销售企业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货车销售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部位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三)狠抓落实,加大整治。自专项整治行为实施以来,市交警支队对车长、总质量接近标准限值的240余辆轻型货车,逐台通知到每位车主到车管部门进行复称,挡获并上报违规车辆28台。向10个汽车检测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上报涉及6个厂家的违规车辆信息11条,每月开展一次对负责人进行警示培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动检查1184人次,路巡路查查扣206辆货运非法改装车辆并全部交支队案件中心处理。市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检查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13份、登记记录41条,未发现存在货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违规行为。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20215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