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委在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3号提案《加强遂宁市工业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我委组织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加快培育知名工业产品品牌。以4+2主导产业为重点,明确品牌战略定位与目标,通过提品质、优设计、改形态等途径,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的产品,树立优质“遂宁造”产品形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客户参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在标准化产品中增加客户元素实现个性化定制,创立产品新优势。创新校企、院企合作模式,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创新合作体系,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聚焦客户需求变化和市场新领域,利用新技术、新理念加强对新品类产品研发,培育一批“品类标杆”。针对依赖国外进口的畅销产品、科技产品,加强可替代品研发生产,不断升级改造技术、优化产品功能,打造“匠心”产品,提升客户对本土产品的自信度和忠诚度。
二、加快培育知名工业企业品牌。积极宣贯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品牌培育向全面贯标转化。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搭建品牌研究、技术研发平台,加强企业品牌基因优化、形象升级、文化挖掘,提升企业品牌培育科学化水平。围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智能制造等优势行业领域,培育遴选产业基础好、品牌形象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重点推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品牌企业。支持开展企业诚信活动,加强正向激励、反向惩戒,推动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激发企业家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战略意识,塑造“企业家品牌”,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形象力。引导企业将品牌保护贯穿企业品牌建设全周期,通过注册商标、提高品质、打击侵权等方式加强品牌保护,维护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三、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深挖品牌潜在价值,着力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带动产业协同发展的能力。围绕区域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西部最大的PCB、LED和新光源制造基地、成渝地区重要的汽车产业及零部件配套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锂电及新材料应用产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食品饮料生产基地。以“遂宁造”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产业升级、产品强质、品牌创新系列工程,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品牌文化、树立品牌形象,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工业精品,增强国内外客户对“遂宁造”品牌的认可度和购买力。
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活动内容。制定落实推动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和提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品牌培育能力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全员质量品牌素质提升行动。贯彻和推广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中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标准创新和质量提升。支持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支持有关协会研究制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遴选重点企业开展品牌诊断活动,开展企业自主品牌评价和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开展四川工业质量品牌培育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推进实施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质量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特色产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展名牌产品创建活动,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我市2015年出台的工业转型升级奖励政策有效期三年,即将过期,为此,我委牵头起草了《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对推进实施“遂宁造”品牌战略,鼓励企业提品质创品牌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对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按注册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组织机构,由市财政给予每件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四川名牌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