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督促四川省隆鑫科技包装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射洪市经科局: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21〕32号)要求,我局于5月11日印发了《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督导的通知》(遂经信办〔2021〕14号),并于5月13日由何正良副局长带队到四川省隆鑫科技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导。截止6月30日,该公司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然未整改。按照市安办要求,请你局联合射洪市应急局,督促该公司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限期对隐患进行整改,待验收销号后方可恢复生产。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