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减负办〔2014〕2号
遂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
2014
年减轻企业
负担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全省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现将《遂宁市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4月30日
遂宁市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减负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动惠企政策措施落实,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负担问题,坚决查处各类增加企业负担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环境,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模式,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实施收费清单管理,促进涉企收费公开透明。一是强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取消、停收相关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是强化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性收费项目,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服务项目和垄断行为的基础上,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三是从严审批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做好相关产业、价格政策的协调配合,结合相关事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政府性基金政策。四是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涉企收费公示、涉企收费明白卡等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政府定价或实行指导价的涉企服务性价格,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五是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研究降低金融、质检等收费标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二)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贯彻落实惠企政策措施。
以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推动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助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当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政策措施,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突出创业促进,不断改善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环境。三是推进转型升级,积极助推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四是强化服务支撑,推进平台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量。五是实施融资助力,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水平。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纠正政策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三)加大工作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不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三届减轻企业负担宣传周活动,不断扩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影响力。二是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新举措和主要成效进行宣传。三是梳理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编印政策文件汇编并免费发送企业。四是搞好对企业负担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其监督、信息传递和政策宣传等作用。
(四)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有效开展督导调查研究。
加强督导调研,准确把握当前企业存在的主要负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发挥减负办牵头协调作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盯着问题做实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企业负担情况网上调查和评价工作,进一步摸清企业面临的负担情况。三是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重点做好流通环节、银行金融业、检验检测、培训服务等收费和企业税负情况调研工作,提出减轻企业负担问题的对策措施建议。
(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纠涉企违纪违规行为。
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涉企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减负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开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督促检查。
市减负办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做好工作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报市减负办,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减负办在各地、各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全市年度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报告,分别报送省减负办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