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经济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8-05-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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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质监局:
徐宗美委员在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40号提案《关于加强全市中小企业品牌建设的建议》,根据贵局要求,我委重点对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市2015年出台的工业转型升级奖励政策有效期三年,即将过期,为此,我委牵头起草了《遂宁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对推进实施“遂宁造”品牌战略,鼓励企业提品质创品牌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5万元奖励。对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按注册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组织机构,由市财政给予每件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四川名牌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件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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