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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5-07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1013日至12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等4个单位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2021126日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局党组深刻认识做好此次“政治体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严”的主基调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22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将营商环境巡察整改纳入重要内容,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到会指导并点评。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评批评,增强了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统一了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

(二)细化责任分工,务实整改措施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党组成员即刻行动,按照认领的问题和职责分工,组织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推进整改工作。为务实整改措施,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先后两次组织会议研究完善整改方案,制定任务分工表,压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9个问题,细化分解制定了2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每月督导办理和整改销号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整改工作迅速铺开、持续深化。截至420日,2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3项,其中,立行立改需长期坚持的15项措施已完成10项,明确整改时限的10项措施已完成3项,其余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整改成效

局党组将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摆上经常性议事日程,统筹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融入到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中、贯穿到机关党建和清廉机关建设中,常态化开展“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督导推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爱企护企兴企”服务理念,把市委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体现到日常行为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加强政策引导、抓实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做优营商环境,扎实推动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一季度,全市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居全省第5位;工业投资同比增长59.5%、居全省第2位;技改投资同比增长63.8%、居全省第5位,工业经济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

二、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推进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关政策法规资料印发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22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纠正认识偏差、执行落差、贯彻时差。二是持续督促政策落实。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自查评估。认真梳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省“二十条”和市“十九条”措施执行情况,建立了落实情况定期督导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正在按照省民营办部署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已经收集整理市级各部门落实情况,正在分析研究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认真落实牵头任务。2020年已组织民营企业家赴西南财大培训1次,完成优秀民营企业家体检1次。已协调将2021年民营企业家外出培训统筹纳入市委统战部相关培训一并实施,计划2021年度开展企业家大讲堂2期、优秀民营企业家体检1。四是提高贯彻落实时效。局党组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2月,市民营办印发《遂宁市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及时安排部署2021年度雁阵培育工作,加快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增量进位。

2.针对巡察反馈“‘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清欠工作履职尽责。积极发展发挥减负办职能作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导,2020年按要求时限完成了无分歧账款清偿工作。2021年以来,及早谋划,印发了《遂宁市减轻企业负担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清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清欠工作要求。2月,对投诉较多的地方政府进行了约谈,督促拖欠主体加快清偿。截至420日,及时核实处理清欠投诉4起,积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协议兑现统筹力度。为推动招商引资协议兑现,报请分管副市长召开了专题会议,督促属地政府切实履行协议。注重发挥市减负办督导作用,3月,对招商引资协议兑现推进缓慢的2个地方政府发出了督促函。

(二)履行职能职责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方面

3.针对巡察反馈“项目跟踪指导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以推进和指导省级资金项目规范管理为契机,筹备召开工业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业务学习会议,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部门项目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贯彻《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导学习贯彻情况,提升系统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开展督办问题“回头看”。结合系统治理工作,分类清理资金项目,3月下旬,对近年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集中清查,按要求推进建立问题项目清单和整改台账,健全了工作台账。4月至5正在组织赴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专题督导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申报研判。4月上旬,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程序向省主管部门申报“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重大支撑项目158个。四是加强项目跟踪促进。每月定期收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现场督导,对抽查的应验收项目进行了督导。五是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正结合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4月至5月开展集中排查,指导和推进项目管理与验收工作,规范项目资料归档管理。

4.针对巡察反馈“政策激励未发挥应有效应”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走访调研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名党组成员确定了1个重点调研课题,正在广泛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摸清企业需求,扎实推进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二是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牵头拟制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1月市委市政府已印发了《遂宁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构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推动制造业转型提升等8方面提出30项重点任务和举措,为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强市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牵头修订转型升级奖励政策,市政府2020年底已印发《遂宁市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大幅提高了奖励资金额度、激励企业范围。20214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兑现2020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奖补资金5419.8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89%。三是明确资金拨付要求。我局以2020年度市级奖补资金兑现为契机,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416日,市财政局已将市工业发展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并在转型升级奖补资金下达文件明确“资金到位区县后7个工作日内须拨付到企业,且纳入审计内容”,坚决杜绝资金挪用或推迟拨付,切实将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激励迅速落实到末端,增强企业获得感。

5.针对巡察反馈“回应企业关切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企业诉求办理闭环。完善了企业诉求办理流程,开展了企业反馈问题办理专项督办,3月份,对问题解决不到位的4个单位发送了督办函,持续督导推进办理。二是加强企业意见建议办理督导。对20195月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20项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事项)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办,截至2021420日,已办结18项,剩余2项正在加快推进。三是加强企业反映热点整改推进。针对企业“最不满意10件事”和关切重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为企业服务措施,3月,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和重点中小企业融资推荐活动,为37户企业送去了融资服务;4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市级转型升级奖补资金拨付缓慢问题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明确了“7个工作日”的拨付时限要求。

6.针对巡察整改“要素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获得电力”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保障水平工作方案》,规范和提升电力服务水平,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我局牵头的“获得电力”一级指标位居全省第6位。二是提升电力服务保障质量。加强锂电精准电价政策执行,2021年,4户企业纳入执行范围,较2020年增加2户。督促供电企业提供多种电费缴存方式,方便企业缴纳电费,并不得强制企业预存电费。加强电力供应服务保障,加快推进遂宁500千伏加强工程、灵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木110千伏输变电站扩建工程等电网基础工程建设,努力提升电网供电可靠性,减少闪停电的情况。督导供电企业合理安排线路检修,尽量减少检修停电时间,供电企业检修停电须提前一个月向我局报备并按规定通知用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供电企业收费清理工作,对高可靠性供费、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等供电环节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政策落地惠及终端用户。三是加强“获得通信”督导检查。2月中旬,对各通信公司行业服务能力及水平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通信行业服务水平,优化“获得通信”办理流程,督导落实提速降费政策。四是提升通信服务保障质量。召开专题协调会,将办理群众投诉作为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督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通信接入办理手续,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3月下旬,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通信公司召开全市5G网络建设协调会,协调解决5G基站选址难、入场难、用地难等问题。今年(截至420日)已投入1.42亿元,新建5G基站430个。

(三)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所在行业和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方面

7.针对巡察反馈“存在‘靠山吃山’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不懈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逐级压实责任,逐项明确任务,把落实清廉遂宁建设任务与工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对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学习贯彻《遂宁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针对监管对象,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力争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准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清廉机关建设做深做实。

8.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办结整改未落实事项。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未落实事项,及时对接市委绩效办,自2020年度考核,将社会公众参与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纳入全市营商环境测评考核工作统筹实施,进一步提高公众和企业参与度。二是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针对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学习提升,加强了票据管理,规范票据及报销依据的留存保管,严格审批制度,规范了审批流程,局内转账、调账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四)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9.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打擦边球”现象。3月底,违规发放的补助已由领取人全额退还至财政。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还需继续巩固和持续深化。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把政治要求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对标对表,及时校准纠偏,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持续抓好整改长效。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工作措施推进,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常抓常议、抓实抓细,确保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防“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落实虚假整改,深入推进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形成管用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是持续服务中心大局。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契机,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发展,拓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为企业办实事实践,以优质营商环境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营商环境再提升,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十四五”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25-2988698;邮政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3号楼8楼;电子邮箱:jxwsong@qq.com

 

 

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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