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转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各工业企业:
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00九年十二月 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能源项目 资金管理 通知
| 遂宁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
|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