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经信函〔2018〕86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47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余春萍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环保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4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执法机构,加强节能队伍建设
2012年7月,为加强我市电力、工业节能减排行政监察执法工作,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6届29次常委会议审定,新设立遂宁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为市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
2012年8月,经主管部门申报,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市无线电监测站等2个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批复》(遂编办〔2012〕205号),明确了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职责任务为: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工作。负责节能、电力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节能、电力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检查发、供、用电单位和用电居民
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和查处应由主管部门管辖的节能、电力行政案件;负责成品油市场、煤炭经营市场、通信市场及无线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应由主管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工作。
2017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在市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名。
二、强化履职尽责,节能工作成绩斐然
一是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培训。近年来,市经信委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环境主题日等活动,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多种多样的节能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举办节能节水宣传活动5场,集中展示各类展板60余块,悬挂横幅近100条,发放节能知识宣传单约1000份,组织节能监察人员和企业能源负责人参加节能环保专项培训170余人次,深入宣传、解读了中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方针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和群众坚持绿色发展的信心。二是严格实施节能环保监察执法。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经信系统先后对164家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等行政处罚措施,加快推动工业领域环境污染问题完成整改。2017年,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对天齐锂业、中腾能源等27家重点用能企业,包括电机、产品能耗对标,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等57项内容进行监察,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08%,下降幅度超全年目标任务(同比下降4%)2.02倍,为遂宁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发挥了关键作用,省经信委发文予以通报表扬,我市共获得工信部国家专项监察工作经费11.04万元,省经信委省级节能监察工作经费35万元。2018年,按照省节能中心的安排部署,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还将承担宜宾、泸州、广安和攀枝花市的年度节能监察任务。
三、结合改革工作,着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下一步,市经信委将结合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及时向市委编办申报,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为建设“绿色遂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齐波;联系电话:0825-222423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目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