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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委《关于2011年继续开展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经信局、市级担保机构: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2011年继续开展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1161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内担保机构做好申报工作,市级担保机构直接向市经信委和市地税局申报。

市经信委联系人:融资担保与对外合作科 张永跃 蒋超 联系电话:0825-2226460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继续开展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1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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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遂经信函〔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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