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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48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次会议248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温勉喜委员

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在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的建议》(第248号)收悉,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建成投运包含河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屋顶、市纪委办公大楼楼顶、安居区闫兰能源公司厂房屋顶等各类分布光伏项目427个,装机容量14780.9千瓦,其中,国网遂宁供电公司供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共350个,装机容量5936.90千瓦,明星电力公司供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共77个,装机容量8844千瓦。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全市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努力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一是市场配置、公开优选。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太阳能资源状况、产业发展实际,自主先行先试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光伏与建筑融合创新发展。鼓励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是分类施策、有序实施一是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指导全市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遵循居民自愿、平等协商、公平公开、适度改善的原则,做好城区居民住宅屋顶及院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三是由市经济合作局牵头,创新资源开发模式,招引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到我市投资分布式光伏产业。四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辖区包装储备一批符合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政策性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项目资金。

三是多能互补、绿色发展。由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明星电力公司按照供电区域分别负责,按照“优先自用、合理外送”原则,统筹好自用与外送、水电与光伏的关系。以“清洁能源、绿色发展、综合利用、节能降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项目集成利用效应。

再次对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真诚恳请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推动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工作更上一层楼。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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