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局等5部门
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0〕78 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遂宁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精准排查,进一步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禁“一刀切”和扩大整治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严防已完成整治企业问题死灰复燃,尽快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确保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问题整治。加强信息调度,各责任部门继续于每月25日前,将“散乱污”企业汇总表和动态管理台账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