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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和要求,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遂宁市依法治市2017年工作要点》等精神,我委不断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要求。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作为我市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以及信息化发展责任的经济综合部门。2017年我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完善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规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遂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市的部署,做好船山区、射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县(区)经信部门行政许可行为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目前,船山区、射洪县经信部门均有两项行政许可行为已移交区县有关部门集中。三是继续深化“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所明确的我委责任清单、职责边界,无差别化行使行政权力。根据省经信委、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编制本级行政许可目录,全部审批事项已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集中窗口办理。实行清单目录网络动态管理,做到了“目录之外无审批”。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全年共安排抽查检查3次。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17年,我委在制定《遂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遂宁市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遂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公布、宣传解读和报备等工作,确保有件必报、报备及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以市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个,其中1个继续有效,3个失效;清理出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个,继续有效。 三、健全决策机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我委将法治政府建设上升到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高度,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完善了我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相关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科学、民主、合法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法定程序。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在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或作出重大事项前,都坚持通过征求基层、企业、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等形式,组织部分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参加讨论,在提交委党组、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由委政策法规科、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三是坚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延续、调整或终结提供充实的依据,在《关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相符。 四、完善执法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继续做好我委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行政(委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2017年,共计为5名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证续期换证,注销2名人事关系转移工作人员的执法证。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在委门户网站更新。积极组织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7年共组织11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二是进一步深化执法方式改革,实行阳光执法,切实保障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行人性化执法,坚持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 五、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得到强化 一是主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委坚持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重要途径,加大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结合法律、政策的调整,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2017年,主动新增公开信息732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我委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对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执法人员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整体水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文书,做到文书齐全、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政策法规科、无线电监督管理科、市工业节能和电力监察执法支队等19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确保我委行政应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行政应诉办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遂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明确了我委在行政应诉过程中证据收集流程、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内容。 2017年至今,我委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大力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技能,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同时结合我委业务实际,开展了有关电力、节能、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二是建立法治宣讲组。建立了以22个科室、站、支队负责人为法制宣讲工作骨干队伍,以各自工作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为内容,开展法制宣讲,创新宣讲模式,改变授课中“授课人讲、干部听”的单一模式,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预留提问交流时间,确保学习收获实效。三是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明确每周一职工会前学法,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职工会集中学法制度和科室负责人带头学法讲座制度,会前学法坚持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明确每位法制宣讲人宣讲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确保年人均学法时间不少于60小时。四是注重以法治方式方法推动工作开展。注重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涉及我委的重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高质高效完成。四是落实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评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从学法、守法及用法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客观评价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八、健全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将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委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营造了浓厚氛围。二是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总体推进、后续评估、组织监督等工作。三是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委机关法治工作,落实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委全体干部职工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与先进部门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信息孤岛”现象还存在;公众参与度不高,第三方评估缺乏吸收和采纳意见的有效制度;行政执法方面,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水平仍有提高的空间,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2018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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