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经信函〔2021〕44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同意陈古加油站迁建的确认函
射洪市经科局:
你局《关于转报关于陈古加油站迁建的请示》(射经科〔2021〕43号)已收悉。陈古加油站拟由陈古镇场口迁至陈古镇熊家祠村7组(与原址直线距离400米),符合《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区域内成品油供给,经研究,同意该站由陈古镇场口迁至陈古镇熊家祠村7组。
请你局督促该项目业主依据本确认函依法向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应急、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自本文发文之日起)。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验收,按照原《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将验收材料及申报文件报我局,由我局审核后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