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同意白鹤加油站恢复营业的批复
大英县经科局:
你局《关于白鹤加油站申请恢复营业的请示》(大经科〔2021〕18号)已收悉,经实地核查,该站具备恢复营业条件,同意实施就地升级改造,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白鹤加油站恢复营业,并在原址进行升级改造。你局要督促企业依据此函依法取得自规、住建、应急、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二、升级改造加油站竣工投入运营前,须经你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加油站在改建中需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