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站、支队: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共交办我局政协提案51件,其中主办件32件(含1件重点督办提案),协办件19件,现就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一是坚持局领导领衔办理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局分管领导领衔,各牵头科室具体承办,各牵头科室负责人是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涉及的配合科室(单位)要全力协助。各科室要严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各项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二是持续健全办理机制。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负责人、定承办人、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严格把好“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办理,提升质量
一是加强联系。各科室办理政协提案要严格执行办件前、办件中、办件后三联系制度,要采取走访、座谈、共同调研等形式,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充分了解意图,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二是严格办理时限。所有协办件在签收后办理时间1个月左右,具体办结时间见附件。主办件在签收后办理时间3个月左右,具体办结时间见附件,请所有办件按规定格式书面答复,并在办结完成时限前3天反馈办公室上报政协提案办理系统。三是推进落实。各科室要通过办理工作,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调研,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共同谋划推进。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且有条件办理的,要抓紧落实。对办理确有困难的,要客观地加以解释说明,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取得政协委员和提案者理解。若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科室(单位)应向政协委员说明情况。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科室(单位)要重新进行办理,再次书面答复。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