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巧玲委员在遂宁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1号提案《关于加快遂宁临港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我委组织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按照《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内已有两个以上开发区的,应予合并。”即: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船山区)内只能有一个同类性质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否则,国务院和省政府不予认可开发区的合法性。船山区内已有国家级遂宁经开区和省级遂宁高新区,遂宁临港产业园名义上只能属于遂宁经开区或遂宁高新区的托管区域或直接管理区域。
二、按照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建设发展原则,建议遂宁临港产业园重点发展水运物流业、中大型机械装备业、医药及康养业、农产品加工业。
此函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