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联合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联合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


  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维护全市食盐专营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保障食盐质量安全,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筑牢食盐安全底线,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执法行动的通知》(川经信盐业函〔2019〕592号)文件要求,我市通过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供应等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食盐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联合检查情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工作,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秋季食盐市场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9月20日至11月15日期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检查,各区县出动车辆83次,出动人员267人,先后检查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20家、食品加工企业1家、单位学校食堂75家、餐饮企业35家、大型商超35家,大型副食批发市场12家、农贸市场12家、场镇食品市场40家、食盐零售单位84家,工业盐使用企业8家、碘盐使用企业12家。核查提交销售未加碘食盐专销点申请的商超11家,当面下达整改意见;依法查出了一起非法经营加碘食用盐案件;发放《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1460余份。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专业人员匮乏,宣传普及难度大。大部分食盐销售网点分散在各个镇、村上,点多面广,宣传难以实现全覆盖。许多批发、零售从业者和消费者不知晓食盐专营管理,对《食盐专营办法》的管理要求不清楚,对食盐市场专营性质还存在一定的理解误区,把食盐价格放开误认为食盐市场供应渠道全面放开,老百姓不经意间就成为食盐经营的违规者和受害者。10月24日查获一起非法经营久大盐化25.1吨散装加碘食用盐案件,我局已于11月22日依法移交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继续办理,在问询中了解到嫌疑人只知道卖假盐违法。

  (二)违法开展食盐批发、配送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是进入我市开展食盐跨区经营的食盐批发企业打政策“擦边球”,与配送资质不全的企业签订《物流配送合同》,个别甚至直接将食盐卖给我市一些副食批发部,销售票据没有明确标识“此盐不能转批”,从而导致我市食盐市场有转卖转批乱象。

  (三)制度规定执行不严。从检查的情况看,农产品加工企业食盐管理相对较为规范,但大部分食盐销售网点对食盐销售的采购凭证、销售记录不能按照规定保存,部分食盐零售网点不能提供有效的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凭证,法律法律意识淡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联合工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开展食盐市场管理工作,多渠道做好盐业监管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盐业市场联合执法机制。

  (二)规范批发供应渠道。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食盐批发点的经营行为,对经经济和信息化厅公示的食盐批发网点悬挂专营标识,积极引导零售经营者到规范的食盐批发网点采购。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led显示屏、行业门户网站,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让每个市民既是放心食盐的消费者,又是食盐市场的监管者。

  (三)强化行业盐的管理。从源头把控,加强对行业盐供应企业的监督,督促工业盐、非加碘盐使用企业建立使用台账,保存购货凭证、使用记录,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

  (四)加强盐业市场执法检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和抽查频次,将零售批发网点作为重点,加强销售末端的食盐供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盐批发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食盐转卖转批行为、无证配送食盐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全区食盐专营的正常秩序。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