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求《遂宁市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求《遂宁市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82日前书面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械与装备科(联系电话:0825-2224241,电子邮箱:398492849@qq.com)。

 

附件:遂宁市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72

附件:

遂宁市支持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

审议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要求,全力抢抓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快推动遂宁空天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加快引育航空航天制造产业

1.支持航空航天企业落户。对新注册落户在我市经营范围为航空航天器整机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的空天经济企业,或在遂设置区域总部、生产基地、分销中心的航空航天器企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基金投入、超长期国债等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鼓励重点产业配套。培育航空航天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研制企业,支持主控芯片、动力系统、飞控系统、通信导航监控系统、机体、航电系统、关键材料无人机反制等制造项目在本市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100亿元(不含)的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予以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予以扶持。支持航空航天关键设备、核心零部件、材料、软件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申报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相关政策予以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考《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3.支持现有企业转型创新发展。鼓励现有企业向航空航天产业转型,聚焦电池系统、电子系统多模态感知、机载智慧与信息融合系统、高清无人机航拍吊舱等核心技术及零部件、关键材料开展研发生产或购买引进先进技术并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对现有企业新研发生产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产品,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产品形成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按照营业收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结合市情编制旨在鼓励本地企业转型升级

4.支持航空航天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注册地在本市的航空航天制造业企业,其航空航天器相关产品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首次突破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结合市情编制旨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5.支持航空航天平台建设。依托云上遂宁建设,鼓励企业围绕卫星互联网、航空航天器运行识别等技术,建设空天智能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空天通信、导航、定位、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服务。对建设空天(三网)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并实际提供服务1年以上的企业,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4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以上航空航天飞行器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空天领域重点实验室等服务平台或创新载体,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支持完善航空航天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

6.加快建设航空航天地面基础设施。空天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更新,在城市建成区等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支持建设航空航天器枢纽起降场包括不限于通用机场、eVTOL起降场、无人机起降点/起降备用点等公用属性的低空基础设施。对投资建设航空航天器起降点及地面基础设施,并实际投入使用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7.建立航空航天航线体系。支持建立分级分类的空天管制与非管制空域航线体系。对取得载人或货运航线审批并在上年度实现每条飞行小时数达到2400小时以上的,按市内航线100万元/条、省内航线300万元/条、跨省航线500万元/条的标准每年给予资金奖励,可连续奖励3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支持拓展航空航天应用场景服务

8.鼓励拓展商业消费领域应用。鼓励企业拓展航天及低空体育运动、低空旅游、低空科普、航拍娱乐、集群表演、惠民促销等应用,对开展除低空物流、低空通勤以外的航天航空应用场景开发,并实现市场化运营的服务提供商,按年度营业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补贴,每家企业仅享受一次。推动空天经济企业创新文化+空天”“旅游+空天”“体育+航空等融合发展模式,不断丰富空天经济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结合市情编制旨在鼓励从零到有)

9.拓展公共服务应用场景。航空航天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目录范围,重点支持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巡查处置、医疗救助、森林防灭火、城市消防、应急救灾、警务航空、国土测绘、城市执法、农药喷洒、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等场景应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各部门)(结合市情编制)

10.强化城市空交通试点。鼓励申报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实践探索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空域管理、飞行保障等模式,促进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1.支持航空航天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空天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建设空天产业园区在项目立项、建设审批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对空天产业园区投资运营主体建设的共享平台、双创中心等配套设施,根据实际投入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空天产业园区,在财政资金支持上对园区投资运营主体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考四川省《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2.统筹用好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对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在航空航天整机及飞机零部件制造、空天应用场景方面先行先试且项目率先实质性落地的空天产业园,优先对园区招商及运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或协调金融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结合市情编制)

 

 

注意事项:

 1.本措施所称航空航天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空天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航天航空制造及核心零部件制造、空天保障、航天实验、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相关链上企业。

2.措施2025年  月  日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可以国家、省政策同时享受,与遂宁市内其他政策重复或类同的,可按最高标准执行。本措施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