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遂宁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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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安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遂安办〔202154号)和64日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130日,在全市经信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建党100周年、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危险化学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小化工企业以及汛期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专项检查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  

2.工贸行业。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和厂房新改扩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和高坠事故发生。  

(三)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会同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风险动态联合会商,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厂区内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因洪涝、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全国第20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宣传五进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认真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制作专题片、开展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针对汛期、高温期、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危化、工贸、电力、成品油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严格实行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集中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以及蹲点督导、包保督导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集中整改“回头看”。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国、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实行清单交办、跟踪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强力推动事故风险隐患清零,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  

四、工作要求  

6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月12日、23日向市经信局报送一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总结于1210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