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参与拟订工业污染控制政策,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问题矛盾,在组织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
2.负责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指导和督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4.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
5.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实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低碳发展、循环经济等工作。
6.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7.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
措施,指导工业产业合理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督促工业企业建设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
8.负责加油站销售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推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和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10.指导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11.负责工业源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料替代和推广。
12.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
13.负责牵头淘汰燃煤小锅炉,指导工业企业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