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川中油气矿、各区县天然气公司: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天然气用户情况调查的通知》(川经信运行函〔2010〕895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及时按照文件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四川省天然气用户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并于2010年8月5日前报市经委节能科。其中,“调查表1·城市燃气”、“调查表3·CNG加气站”由川中油气矿和各天然气公司负责填报,“调查表2·工业企业”由各区县经委、园区经济局组织企业负责填报,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请在市经委网站(www.scsnjw.gov.cn)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永海
电 话:0825-2224235 传 真:0825-2226606
邮 箱:785817752@qq.com
附件:川经信运行函〔2010〕895号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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