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兑现2023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关于做好兑现2023年度市级新型工业

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遂府规〔20233号)中第3条(推进项目提速增量)、第4条(鼓励企业提能增效)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兑现以上2条政策相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开工之日起一年内”范围:指项目开工起始时间或满一年截止时间须在2023年自然年内。

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范围:指项目备案起始时间或满一年截止时间须在2023年自然年内。

三、“财务票据有效时间范围则相应以“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的数据为准。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