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
为加快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遂府办规〔2025〕4号),按照《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遂经信〔2025〕81号)要求,现将“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1000万元(以销售发票为依据,已经升规的提供相关说明)以上的2025年市政府重点项目中的制造业项目。
(二)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刑事处罚;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含警告)、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
(三)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应当列明项目计划总投资、实际完成投资、设备投资额)。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应当达到项目计划投资的40%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申请报告模板填报申报资料。
(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申报资料初审、查重、征求部门意见、现场审核。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与2份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四)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10月25日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县(市、区)、市直园区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未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工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准备并提交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并将正式文件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声明
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0825-2226915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0825-2299629
附件:1.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
项目申请报告
2.县(市、区)、市直园区承诺书
3.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
项目汇总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 日
附件1
遂宁市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
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企业地址: 市 县(区)
法定代表人(手签):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签):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手签): 联系电话:
年 月
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请报告大纲
(一)《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
项目申请表》(附件1-1)。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附件1-2)。
(三)《企业获得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1-3)。
(四)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4)。
(五)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环评、安评、消防、节能审查等前期批复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开展节能审查、环评、安评等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明确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含软件)投资和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并附项目厂房、设备等实际投资明细表。
(七)项目承担企业经核实的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直报平台数据、未升规企业提供销售发票。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九)项目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十)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1.企业获得荣誉类证明材料。
2.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联的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归属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附件1-5)。
附件1-1 | ||||||||||
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 竣工投产项目奖励申请表 | ||||||||||
单位:万元 | ||||||||||
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法人代表 | 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规模 | 企业总资产(万元) | 成立时间 | ||||||||
企业注册所在地 | 所有制形式 | 职工人数 | ||||||||
研发人员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2025年4月1日-2025年9月30日项目竣工后新增产值 | 2024年4月1日-2024年9月30日企业产值 | |||||||||
企业经营状况 | ||||||||||
年度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二季度 至2025年三季度 | |||||||
同比(%) | 同比(%) | 同比(%) | ||||||||
1、资产总额 | ||||||||||
其中:流动资产总额 | ||||||||||
固定资产总额 | ||||||||||
2、负债总额 | ||||||||||
其中:银行贷款 | ||||||||||
3、企业净资产额 | ||||||||||
4、资产负债率(%) | ||||||||||
5、营业收入 | ||||||||||
6、利润总额 | ||||||||||
7、上缴税金 | ||||||||||
8、职工人数 | ||||||||||
其中技术人员 | ||||||||||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区县 | 项目所在园区 | |||||||||
所属优势产业 | ||||||||||
项目备案(核准) 开工时间 | 项目备案(核准)竣工时间 | 项目计划 总投资 | ||||||||
项目实际 开工时间 | 项目实际 竣工时间 | 项目已完成 总投资 | ||||||||
项目已完成 固定资产总投资 | 项目已完成设备 (含软件)投资 | |||||||||
项目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 到位金额 | 资金到位率(%) | 其中:贷款金额 | 已到位贷款金额 | ||||||
项目备案 (核准)文号 | 环评文号 | |||||||||
安评文号 | 节能审查文号 | |||||||||
主要采用工艺 技术名称 | 采用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 | |||||||||
主要技术指标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不超过200字) | |||||||||
项目效益(注:需填写该申报项目建设完工后12个月后新增的预计经济效益数据) | ||||||||||
新增产值 | 新增销售收入 | 新增利润 | ||||||||
新增税收 | 新增就业(人数) | |||||||||
预计社会效益 | ||||||||||
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部门审核意见 | | |||||||||
附件1-2
项目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所在地、建设背景、实施目的意义等。
2.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路线,设备使用自主化率。
3.当前进展情况。
4.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5.风险因素。项目实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正常风险;升级改造的技术风险、人力支持风险;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等。
三、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总投资概算、经费来源、用途等。
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万元) | ||
1 | ||
2 | 建筑工程费用 | |
3 | 安装工程费用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
5 | 费用 | |
合计 | ||
2.项目经费支出明细、经费来源、用途等。
3.在加强安全、绿色生产、节约资源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已完成投资明细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
编号 | 供应商(承建方)名称 | 设备(事项)名称 | 类型(自主研发/采购国产/ 进口) | 规格型号(建设内容) | 数量 | 合同签订情况 | 付款情况 | 发票开具情况 | 备注 |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合同 | 付款日期 | 付款凭证 | 付款金额 | 付款 | 发票开具日期 | 发票编号 | 发票金额 | 发票 | |||||||
1 | |||||||||||||||||
2 | |||||||||||||||||
… | |||||||||||||||||
合计 | |||||||||||||||||
注:1.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分别按编号顺序另行装订成册并标注面码。 2.合同、付款、发票索引栏填写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对应所在页码或页码范围。 3.设备(软件)是指与生产相关的设备,不包含办公及生活辅助设备(例如家具。办公电脑、空调、电梯等),请据实填写。 4.承建方名称、事项名称、建设内容等指的是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投资。 5.填报表格时,先填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明细,再填报设备(含软件)投资明细。 6.设备费不包括设备的运费、二手设备费。列入补助范围的设备在财务上须列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对自制设备及模具等如要计入设备投资额则必须要转入固定资产账目,其中自制设备还需提供组成此设备的零部件明细(含材料)及金额。 7.软件费主要是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外购软件。列入补助范围的软件需提供软件购置或开发合同,相关发票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 |||||||||||||||||
附件1-3
项目获得中、省资金情况表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
项目获得中、省资金支持情况 | 项目名称 | 核准或备案文号 | 获得中、省资金名称及批次 | 获得中、省资金金额 | 是否已验收 | 未验收原因 |
注:如企业未获得过中、省资金支持,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期间未获得中、省级资金支持”并加盖单位公章 | ||||||
附件1-4
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项目激励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 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项目激励 | |||
项目单位 | ||||
地方财政部门: | 地方主管部门: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省级补助 | ||||
地方资金 | ||||
总 | 年度目标(2025)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 | 数量指标 | 新增产值 | ||
质量指标 | 项目投资完成度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税收增长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人数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附件1-5
承诺书
我单位对本次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等数据和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问题,由我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我单位承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报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部门承诺书
我局已对此次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的XX项目(项目名称)、XX项目(项目名称)等XX个项目进行了核实,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新增产值等数据和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及附属文件均真实、合规、有效。
特此承诺。
分管局领导(手签)
股(室)负责人(手签)
股(室)经办人(手签)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所在区县 | 所在园区 | 所属六优势产业 | 建设内容 | 项目起止时间 | 项目计划总投资 | 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 | 项目计划设备投资 | 已完成总投资 | 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 已完成 | 要件情况 | 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新增产值 | 项目当前状态 | |||
备案核准 | 安评文号 | 环评文号 | 能评文号 | ||||||||||||||||
1 | |||||||||||||||||||
2 | |||||||||||||||||||
备注:项目计划总投资依据核准(备案)文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