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遂宁盐业支公司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遂组通〔2017〕8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上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各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员之间提倡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特别要主动征求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机关党委书记要与所属党支部书记逐一进行谈心谈话。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进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盐业公司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委机关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工作不实、不善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等问题;执法支队和无线电监测站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淡漠、执法不公、履职技能不强、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每名党员要写出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并交各支部审阅。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在会上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
5.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各党支部要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进行综合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每名党员评定结果记入《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并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给予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
三、加强指导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地场、出偏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情况请在4月10前报告委机关党委。
附件:1.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基层
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样本)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17年2月4日
附件1
中共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 评人员身份:党员□群众□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样本)
党支部名称:时间:
(XX年XX月XX日召开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共计X名党员,实到X名)现将评议党员结果公示如下:
| 姓 名 | 民主测评得票情况 | 综合评定结果 |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时间: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 入党时间 | 学 历 | 学 位 | |||||
| 现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职 称 | |||||
| 单 位 | |||||||
| 自 我 评 议 |
|||||||
|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结 果 |
民主评议等次: 年 月 日 |
||||||
| 党 支 部 意 见 |
党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上 级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被 评 议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