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局等5部门
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县(市、区)、市直园区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2019年下发的《遂宁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密切部门联动,认真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散乱污”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并于8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将“回头看、回头查”工作总结情况和《企业整治回头看、回头查情况表》报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迎接省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察和抽查准备。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