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15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经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经发局:
汛期将至,为深刻吸取“6.30”特大洪灾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市防洪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汛期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救大灾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深入开展防汛大检查,认真抓好汛期隐患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汛责任制、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和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通讯设施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类防汛设施的运行安全以及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重点防洪部位,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6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防汛检查情况书面报市经信委运行科。
三、落实防汛物资和队伍
各单位要指导企业积极储备防汛抢险所需物资、设备和机具,将物资存放地点、调用联系方式报告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抓紧充实抗洪抢险机动队伍,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做好防汛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各单位要积极指导企业修订完善防汛总体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确保预案切实可行,在灾害发生时,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千方百计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