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经信函〔2021〕110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更生代表:
您在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出台用户受电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用户受电设施安全管理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将用户产权电力设备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用户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强化客户受电工程检验
在用户受电工程竣工后,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规程、运行规程、验收规范等规定,对受电工程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接电。加强用户侧用电安全管理,对高压用户开展周期性用电检查,对于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开展客户用电安全宣传,提升
客户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我防范意识。
三、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力行业技术标准体系,相关标准可通过国家能源局官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