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有关工作,现将《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函〔2021〕25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落实。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火
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函〔2021〕25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