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5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通知

遂经函〔2010〕63号

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各工业企业:

现将《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各地区、企业要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把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作为促进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各工业企业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通过板报、宣传画、宣传单、讲座、培训、会议等方式,做好“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的宣传工作,各企业悬挂的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

三、加强反馈。各工业企业要将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的学习、宣传等有关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于7月28日前报所在地区县经委或园区经济局。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此项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工业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市经委节能科。市经委将不定期对各工业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电话:0825-2224235 传真:0825-2226606

邮箱:snjwtangjun@126.com

附:《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