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产业扶贫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业产业扶贫力度,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现将做好2020年度工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专项方案
按照《遂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遂脱贫领发〔2020〕5号)文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县(市、区)工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和推进工作方案。其中,船山区工业产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须包含遂宁经开区和遂宁高新区工业产业扶贫内容,遂宁经开区经信商科局、遂宁高新区科创经发局须配合船山区经科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任务压实责任
各经信主管部门务必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业产业扶贫牵头主体责任,完善并加强本县(市、区)、园区工业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分管局领导、经办科(股)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经办。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专题研究工业产业扶贫专项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下基层开展工业产业扶贫专项工作全年不少于10次,须有正式简报或会议纪要佐证。要主动与财政、农业、科知、人社、工商联等部门加强对接联系,协同推进工业产业扶贫工作。
三、多措并举注重成效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业产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组织工业企业采用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助农扶贫、培育就业载体、“万企帮万村”、涉农产品市场开拓行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业产业扶贫。要管理做好扶贫台帐(附件2)和扶贫成效统计表(附件3、附件4)工作,填报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精准反映扶贫成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梳理排查积极迎检
全市工业产业扶贫全年目标任务原则上应于8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围绕工业企业扶贫成效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我梳理排查,按时编报工作总结、提供佐证资料,认真迎接脱贫攻坚普查和考核工作。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