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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报送2011年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川经信职改办〔2011〕3号

关于报送2011年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 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级部门职改办,省人才交流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四川省2011年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含电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和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2月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基本条件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含电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和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经济和工程(含电子工程技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暂行规定》(川经信职改办〔2011〕1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厅局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三)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省级厅局所属单位由厅局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
(四)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
高评办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答辩
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业组组织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不具备规定学历;
2.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4.破格晋升;
5.未发表论文的;
6.高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专业组评议
高评委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四)评审会议
高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查。
(五)省职改办审查
省职改办公示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职改办发通知到省级主管部门或各市(州)职改办。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评审通过通知后,到高评办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并到各市(州)职改办或由省级呈报单位到省职改办办理职称证书。
  四、材料报送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含电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和提高职务工资的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四川省经济和工程(含电子工程技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规范》(川经信职改办〔2011〕2号)规定要求准备。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3月1日至3月31日。
申报地点:四川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人事处433房间)。
六、其他事项
《四川省经济和工程(含电子工程技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暂行规定》(川经信职改办〔2011〕1号)、《四川省经济和工程(含电子工程技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规范》(川经信职改办〔2011〕2号)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登录省经信委网站的“职称评审”栏下载(http://www.scjm.gov.cn/zcps1.htm);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网上发布,请各参评单位及个人关注网上信息。
联系人:李强、董文印;电话:028-86262716;
电子邮件:scjwrsc@126.com
附件:各市州、省级部门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表

四川省经信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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