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遂经信函〔2021〕36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188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文勇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蓬溪经开区化工园区设立的建议》(第188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在遂潼一体化发展和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建设中,以及承载成渝地区化工产业配套转移上适度向蓬溪经开区倾斜”建议的回复
遂潼两地按照“立足成渝、联动双城、先行先试、形成典范”要求,精心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动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五个一体化”重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成立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和8个专项组,召开三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接交流70多次,签订合作协议63个,制定三年行动54项任务清单、2021年十件大事、公共服务共建共享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目前《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遂潼川渝
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即将上报两省市发展改革委。规划中明确指出,“全面消除遂潼毗邻地区‘断头路’‘瓶颈路’,实现蓬溪县与潼南北片区无缝衔接” “巩固蓬溪‘中国门都’品牌,依托蓬溪智能家居产业园,推进AI技术、物联网、云计算、5G等技术与传统家居深度融合,实现传统家居智慧化、智能化发展”。规划还将盐亭经蓬溪至潼南高速、蓬溪县三五水库等重大项目纳入其中,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也已将蓬溪县荷叶乡纳入其中。遂潼一体化发展规划是遂宁、潼南全域一体化,蓬溪经开区已在规划范围内,下一步我局将支持蓬溪经开区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入遂潼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发改、经信等上级部门,指导协助我区编制空间及产业相关规划”建议的回复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蓬溪经开区的发展思路、空间结构、功能分区、项目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的工作指导,同时加强向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力度,争取省上更大力度的帮助。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积极协调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尽快完善专业化工园审批手续”建议的回复
2021年5月11日,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后文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全省化工产业园区认定工作均参照此办法执行。《办法》规定了拟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产业园区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园区依法设立、手续完备,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应明确承担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机构,并加强能力建设。
(二)园区应依法编制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四至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三)园区应具有法定效力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
(四)园区布局与人口集中的城市主城区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卫生防护的相关规定。
(五)园区应建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及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等规范文件要求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
(六)园区与长江干支流岸线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成区连片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2.5平方公里以上,符合布局合理、用地节约集约要求。
(七)园区应具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结构,建立必要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应急预案、消防站、应急救援物资库、安全应急救援队及装备、安全应急救援专家库、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依托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援。
(八)园区应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关怀体系,制定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九)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规定。
(十)园区应实行封闭化管理,应具备相应的卡口、岗亭、道闸或相似交通管控及防侵入能力的设施,具有能监控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轨迹的监控设施。
(十一)园区应具有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园区高空视频监控、重点道路和路口视频监控、企业危险场所视频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十二)园区及其企业应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100%收集、100%安全贮存及处理处置的配套能力(可结合化工园区外处理处置能力)。
(十三)园区应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园区颗粒物及光化学组分自动监测监控、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监控(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企业清净下水排放口自动监测监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等,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化工园区毗邻敏感目标的,还需建设敏感目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定期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有关监测监控数据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发布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园区建成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工业废水纳管率达到100%,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无组织排放控管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要求,涉及石化、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LA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建设废水、废气和土壤特征污染物名录库。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规定。
(十四)园区应建立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等,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由于建设年限较早,建设标准与《办法》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在与其他市州竞争化工园区认定中处于劣势,必须按照 “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高标准保障、高质量培育”的标准进行扩区拓园,但目前蓬溪经开区受限于土地指标等问题,暂不符合扩区的基本条件。蓬溪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新一轮园区建设,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为将来认定为化工园区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市化工产业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