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经信函
〔2015〕11号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通信行业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设台单位、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工业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经信办函〔2015〕4号)精神和省无线电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通信行业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实施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采取“各设台单位、行业部门全面自查,市经信委全覆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15
年1月29日
-2月15日,各设台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设台手续是否完整。
2.
大功率、重要无线电台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机场、民航、铁路、广播电视、气象等重要场所电磁环境状况,是否存在无线电安全隐患。
(二)督促检查阶段。
2015
年3月2日
-16
日,市经信委根据“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安排,深入现场开展大检查,对各设台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
2015
年3月17日
-21
日,市经信委根据“大排查大整治”现场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督促相关设台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无线电通信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设备合法、设台手续完整、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设台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落实。
(二)全面排查,加强整改。
各设台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
川经信办函〔2015〕4号文件要求,精心安排,
周密部署,全面开展好大排查工作,坚持做到活动开展不走过场。市经信委在督促检查时,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和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自查、整改情况,于2015年3月21日前书面(含电子版,邮箱:1104033245@qq.com)报送市经信委无线电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唐纪平 电话:13320637776
附件: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深入开展工业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1月28日